
公告日期:2022-06-23
2018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二○二二年六月声 2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作为“2018年巢湖市
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对外公布的《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年度报
告》、《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等相关公开
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证券提供
的其他材料。国泰君安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
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
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 朱立平
(三)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王伟
联系地址:巢湖市巢庐路20号
电话: 0551-82682006
传真: 0551-82337366
(四)公司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巢庐路20号
公司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巢庐路20号
二、公司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 2018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18巢城投债(银行间)、 PR巢城建(上交所) ;
债券代码: 1880053.IB(银行间)、 127779.SH(上交所) ;
发行规模: 18.00亿元;
债券期限: 7年;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至第7年末每年按照债
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
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起息日: 2018年5月3日;
到期日: 2025年5月3日;
债券余额: 10.80亿元;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5.67%;4
信用等级: 2021年6月25日,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公司主体信用评级
AA,本期债券债项评级AAA;
增信情况: 本期债券由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
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本期债券于2018年5月8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8巢城投债”,证
券代码为1880053.IB;于2018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PR巢城
建”,证券代码为127779.SH。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8亿元人民币,已使用完毕,其中旗山枫景三期2.7亿元、
焦姥花园二期0.7亿元、巢湖市产业园区建设项目8.2亿元、补充公司运营资金6.4
亿元。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已严格按照《2018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
违规使用债券募集资金情形。
(三)付息情况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5年每年的5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已经按时足额支付
4个年度的利息, 分期还本合计7.20亿元, 不存在延迟或尚未偿付本金或利息的
情况。
(四) 信息披露情况
1、发行人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8年巢湖市5
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 和《2018年巢湖市城镇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于2021年4月26日披
露了《2018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分期偿还本金公
告》; 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网站披露了《2018年巢湖
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及分期兑付公告》;
2、 发行人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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