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20
2018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二○二一年五月
声 2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 )作为“ 2018年巢
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
[2011]17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 )对外公布的《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年度报
告》、《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君安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泰君安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
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
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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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 朱立平
(三)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王伟
联系地址:巢湖市巢庐路20号
电话: 0551-82682006
传真: 0551-82337366
(四)公司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巢庐路20号
公司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巢庐路20号
二、公司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 2018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18巢城投债(银行间)、 PR巢城建(上交所) ;
债券代码: 1880053.IB(银行间)、 127779.SH(上交所) ;
发行规模: 18.00亿元;
债券期限: 7年;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至第7年末每年按照债
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
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起息日: 2018年5月3日;
到期日: 2025年5月3日;
债券余额: 14.40亿元;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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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2020年6月18日,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公司主体信用评级
AA,本期债券债项评级AAA;
增信情况: 本期债券由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
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本期债券于2018年5月8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8巢城投债”,证
券代码为1880053.IB;于2018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PR巢城
建”,证券代码为127779.SH。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8亿元人民币,已使用完毕,其中旗山枫景三期2.7亿元、
焦姥花园二期0.7亿元、巢湖市产业园区建设项目8.2亿元、补充公司运营资金6.4
亿元。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已严格按照《 2018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未发现
违规使用债券募集资金情形。
(三)付息情况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5年每年的5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已经按时足额支付
2个年度的利息,不存在延迟或尚未偿付本金或利息的情况。
(四) 信息披露情况
1、 发行人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
息网网站披露了《 2018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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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2、 发行人于2020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巢湖市城镇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年度报告》、《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审计
报告(含担保人) 》; 在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网站披露了《 巢湖市城
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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