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3
债券代码: 127779.SH 债券简称: 18 巢城投
2018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
⚫ 分期偿还本金日: 2021 年 5 月 6 日
⚫ 本次偿还比例: 20%
根据《2018 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8 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
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
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8 年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18 巢城投(127779.SH)
3、发行人: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 18 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票面利率 5.67%;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同时设置提前偿还本金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 20%,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7、 计息期限及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8 年 5 月 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5 月 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
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本期分期偿还日
本期债券 2021 年分期偿还日为 2021 年 5 月 6 日。
3、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 20%,当期利息随本
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
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
进行计算。
4、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1-历次偿还比例)
=100 元×(1-20%)
=80 元。
5、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
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元×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元。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
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
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
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
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巢庐路 20 号
联系人:王伟
电话: 0551-82391093
传真: 0551-82337366
邮政编码: 238000
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层
联系人:冀晓龙
电话: 021-38032113
传真: 021-38677194
邮政编码: 20004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 021-68870114
传真: 021-68870064
邮政编码: 2001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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