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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1-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1-11

债券代码: 127743.SH 债券简称: 17融盛债
债券代码: 1780417.IB 债券简称: 17金华融盛债
债券代码: 150138.SH 债券简称: 18融盛01
债券代码: 150139.SH 债券简称: 18融盛02
债券代码: 150707.SH 债券简称: 18融盛03
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溪西路 620 号开发区大楼三楼)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 501, 502,
1103, 1601-1615, 1701-1716 室)
签署日: 2019 年 1 月 10 日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
市规则( 2018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2017 年金华融
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性住房)募集说明书》、《金华融盛投资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性住房)(第二期) 募集说明
书》、《 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金
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财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等的相关规定或约定, 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金华融盛”、 “发行人”或“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
关资料等, 由债券受托管理人、 债权代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
通证券”) 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发行人 2018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情况
截至 2018 年末, 发行人 2018 年相比 2017 年末累计新增借款 56.19 亿元,
占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63.44 亿元的 88.57%。 发行人新增借款的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新增 增量占上年末
净资产比例
银行借款 105.92 74.78 31.14 49.09%
企业债券 10 10.00 - 0.00%
公司债券 23.5 - 23.50 37.04%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6 - 6.00 9.46%
其他债务 7.87 12.33 -4.46 -7.03%
合计 153.29 97.10 56.19 88.57%
注: 发行人 2018 年末的借款额度等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年度新增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属于公司正常业务
拓展所需。 发行人目前财务状况稳健, 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 预计上述新增
借款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财通证券作为“ 17 融盛债”和“ 17 金华融盛债”的债权代理人、“ 18 融盛
01”、“ 18 融盛 02” 和“ 18 融盛 03”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就发行
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八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
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
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签章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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