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债券代码: 1780404.IB
债券代码: 127735.SH
债券代码: 1880138.IB
债券代码: 127834.SH
债券代码: 1880214.IB
债券代码: 127882.SH
债券代码: 1880222.IB
债券代码: 127887.SH
债券简称: 17 射洪债 01
债券简称: 17 射洪 01
债券简称: 18 射洪债 01
债券简称: 18 射洪 01
债券简称: 18 射洪债 02
债券简称: 18 射洪 02
债券简称: 18 射洪债 03
债券简称: 18 射洪 03
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一、 原中介机构概况
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北京兴华”),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京会兴审
字第 15000095 号)。
二、 变更情况概述
(一) 变更的原因
公司原聘请的北京兴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 勤勉、尽责、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指责。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经双方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后,
达成一致,北京兴华不再担任本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决定改聘利
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担任公司 2018 年度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财务审计机构。
(二) 变更的审批情况
本次中介机构变更经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通过,该项变更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利安达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1101050805090096)、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证书序号: No.0000109)、国家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计师
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 000111)。经营范围为:审查企
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
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出具有关报告; 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
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利安达具有公司债券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不存在被立
案调查的情形。
本公司与利安达已签署关于 2018 年度审计相关事宜的相关业务约定书,其
主要职责为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利安达将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
前出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三、 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 公司此次审计机构变更已完成必要的移交工作。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 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发
生变更的公告》之签章页)
射洪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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