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30
债券代码:127698.SH 债券简称:17 孝感债
2017 年孝感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
券 2020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9 日
⚫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0 年 11 月 10 日
⚫ 本次偿还比例:10%
根据《2017 年孝感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
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7 年孝感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地下综合管廊建
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
存续期的第 3、4、5、6、7、8、9、10 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本金总
额 10%、 10%、 10%、 10%、 15%、 15%、 15%和 15%的比例偿还债券
本金,孝感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1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
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7 年孝感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地下综合管廊建
设专项债券
2、债券简称:17 孝感债
3、债券代码:127698.SH
4、发行人:孝感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4.8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
券。本期债券每年付息 1 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
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
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 7、 8、 9、 10 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本金总额 10%、 10%、
10%、10%、15%、15%、15%和 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
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
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6.35%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10 日
至 2027 年 11 月 9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7 年的每年
11 月 10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9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
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1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
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和 2027 年的每年 11 月 10 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10%、 10%、 10%、
10%、15%、15%、15%和 15%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
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1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1-10%)
= 9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孝感债”。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
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
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
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
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
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分期偿还本
金。
四、相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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