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11
债券代码: 127646.SH 债券简称: 17 资城 02
2017 年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第二期) 2020 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 2020 年 9 月 26 日(因遇到法定节假日,
实际兑付日顺延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
本次偿还比例: 发行总额的 20%
根据《 2017 年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二
期)募集说明书》, 2017 年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
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因遇到法定节假日,实际兑付日顺延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 本期分期偿还后,债券
的面值和债券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均有所下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查阅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2017 年资
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0 年分期偿还
本金公告》。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7 年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 17 资城 02
3、债券代码: 127646.SH
4、发行人: 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发行总额: 人民币 5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7 年期,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
至第 7 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 20%
7、票面利率: 6.3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9 月 26 日
(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9 月 25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
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
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和 2024 年
的每年 9 月 26 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分
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
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
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
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 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 1-20%)
=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
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
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
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
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
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
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分期偿
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 发行人:资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资兴市新区阳安中路工商银行
联系人:吴小琴
联系电话: 0735-3229230
2、 受托管理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联系人:陈梦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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