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7 17:35:57 股吧网页版
127639:柳州市龙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7


债券代码:257847.SH 债券简称:25 柳龙 02
债券代码:256522.SH 债券简称:24 柳龙 03
债券代码:256521.SH 债券简称:24 柳龙 02
债券代码:255895.SH 债券简称:24 柳龙 01
债券代码:196713.SH 债券简称:21 柳龙 02
债券代码:152930.SH/2180250.IB 债券简称:21 柳州龙建 01
债券代码:177689.SH 债券简称:21 柳龙 01
债券代码:127639.SH/1780297.IB 债券简称:17 柳州龙投专项债
柳州市龙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柳州市龙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生审计机构变更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其履职情况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祥浩(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MAA7P39E8Q

3、执行事务合伙人:咸海波

心 32 层 3222、3223、3224、3227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企业管理;破产清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原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原会计师事务所祥浩(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履职期间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公司与原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祥浩(广西)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合同期届满,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祥浩(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后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经营及审计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后续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与祥浩(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本次变更已经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该项变更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中介机构变更不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无需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29160G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步湘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企业登记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破产清算服务;税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薪酬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商务秘书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新任会计师事务所资信和诚信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