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28
债券代码:G17 汴投 1 债券简称:127617.SH
2017 年开封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0 年分
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7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0 年 9 月 8 日
本次偿还比例:10%
根据《2017 年开封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
书》,2017 年开封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 7、 8、 9、 10 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本金总额 10%、 10%、 10%、
10%、15%、15%、15%和 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开封市发展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兑
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1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
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7 年开封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债券简称:G17 汴投 1
3、债券代码:127617.SH
4、发行人:开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3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
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8、9、10 年末逐年分
别按照债券本金总额 10%、 10%、 10%、 10%、 15%、 15%、 15%和 15%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7、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 6.10%,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9 月 8
日至 2027 年 9 月 7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9 月
8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7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
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10%比例的本金
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2027 年的每年 9 月 8 日(遇法定节
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10%
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1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1-10%)
= 9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汴投 1”。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
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开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黄河大街北段 6 号
联系人:代欲红
联系电话:0371-23311904
2、债权代理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联系人:胡前超、张舜喆
联系电话:027-8726307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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