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开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22 年度
目 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合并资产负债表 4-5
三、 合并利润 表 6
四、 合并现金 流量表 7
五、 合并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 8-9
六、 资产负债 表 10-11
七、 利润表 12
八、 现金流量 表 13
九、 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 14-15
十、 财务报表 附注 16-77
委托单位 :开封市发展 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审计单位 :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886690
网真号址 :http://www.Reanda.com
开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开封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 2003 年 5 月 30 日在开封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区服务中心注册成立,由开封市人民政府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名称变更为开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守军
公司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八大街与汉兴路交叉口东北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750740497D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0,000.00 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受托对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进行投资、开发、建设与管理;受托对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房屋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
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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