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03
债券代码:127615 债券简称:17 夷陵 01
2017 年第一期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0 年分期偿还本金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4 日
⚫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0 年 9 月 7 日(因 2020 年 9 月 5 日
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17 年第一期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7 年第一期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
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
本金的 20%,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将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因 2020 年 9 月 5 日为休息日,故
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
分期偿还之后,债券的面值和开盘参考价都会发生变更, 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7 年第一期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7 夷陵 01
3、债券代码:127615.SH
4、发行人: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附设
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发
行总额的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
7、票面利率:6.45%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7 年 9 月 5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9 月
5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19 年 9 月 4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
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
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的每年 9 月 5 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
日)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
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1-20%)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夷陵 01”。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
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 111 号夷陵国际大厦 23-25 楼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717-7105850
2、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人:尹经纬、郑云桥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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