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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1-11 13:24:10 股吧网页版
1276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变动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1


债券简称:PR 夷陵 01 债券代码:127615.SH
债券简称:17 夷陵经发债 01 债券代码:1780272.IB
债券简称:PR 夷陵 02 债券代码:152147.SH
债券简称:19 夷陵经发债 01 债券代码:1980092.IB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董事、监事及
总经理变动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6 年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夷陵经发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

一、董事、监事、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具体人员变动详见下表所示:

职位 变动前 变动后

董事 马远镈(离任、董事长)、 高林红(新增、董事长)、李亚男(新增)、
李艳 李艳

监事 闵远吉(离任)、李致学、 李鑫(新增)、李致学、任宜斌、陈玥、
任宜斌、陈玥、郑小燕 郑小燕

总经理 马远镈(离任) 高林红(新增)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1、高林红为新任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
三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夷陵区国
资局委派。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以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十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经股东会决议,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如有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高林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夷国资发【2022】11 号)(以下简称“夷国资发【2022】11 号文”):“高林红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马远镈同志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高林红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夷国资发【2022】3 号)(以下简称“夷国资发【2022】3 号文”):“高林红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马远镈同志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因此,根据《公司章程》、夷国资发【2022】11 号文及夷国资发【2022】3
号文规定,高林红为发行人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马远镈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李亚男为新任董事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高林红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夷国资发【2022】3 号):“李亚男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因此,根据夷国资发【2022】3 号文规定,李亚男为新任董事。

3、李鑫为新任监事会主席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马远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夷国资发【2022】7 号)(以下简称“夷国资发【2022】7 号文”):“李鑫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免去闵远吉同志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因此,根据夷国资发【2022】7 号文规定,李鑫为新任监事会主席。

三、新任人员基本情况

高林红为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期原则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派连选可以连任。

李亚男为新任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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