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1
债券简称:PR 夷陵 01 债券代码:127615.SH
债券简称:17 夷陵经发债 01 债券代码:1780272.IB
债券简称:PR 夷陵 02 债券代码:152147.SH
债券简称:19 夷陵经发债 01 债券代码:1980092.IB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董事、监事及
总经理变动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6 年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夷陵经发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海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
一、董事、监事、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具体人员变动详见下表所示:
职位 变动前 变动后
董事 马远镈(离任、董事长)、 高林红(新增、董事长)、李亚男(新增)、
李艳 李艳
监事 闵远吉(离任)、李致学、 李鑫(新增)、李致学、任宜斌、陈玥、
任宜斌、陈玥、郑小燕 郑小燕
总经理 马远镈(离任) 高林红(新增)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1、高林红为新任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
三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夷陵区国
资局委派。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以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十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经股东会决议,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如有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高林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夷国资发【2022】11 号)(以下简称“夷国资发【2022】11 号文”):“高林红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马远镈同志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高林红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夷国资发【2022】3 号)(以下简称“夷国资发【2022】3 号文”):“高林红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马远镈同志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因此,根据《公司章程》、夷国资发【2022】11 号文及夷国资发【2022】3
号文规定,高林红为发行人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马远镈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李亚男为新任董事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高林红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夷国资发【2022】3 号):“李亚男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因此,根据夷国资发【2022】3 号文规定,李亚男为新任董事。
3、李鑫为新任监事会主席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马远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夷国资发【2022】7 号)(以下简称“夷国资发【2022】7 号文”):“李鑫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免去闵远吉同志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因此,根据夷国资发【2022】7 号文规定,李鑫为新任监事会主席。
三、新任人员基本情况
高林红为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期原则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派连选可以连任。
李亚男为新任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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