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06
债券代码: 127615.SH/1780272.IB 债券简称: PR 夷陵 01/17 夷陵经发债 01
债券代码: 114326.SZ 债券简称: 18 夷陵 01
债券代码: 152147.SH/1980092.IB 债券简称: PR 夷陵 02/19 夷陵经发债 01
债券代码: 1980355.IB 债券简称: 19 夷陵大保护绿色 NPB
债券代码: 152718.SH/2080416.IB 债券简称: 20 夷陵 01/20 夷陵经发债
债券代码: 177590.SH 债券简称: 21 夷陵 01
债券代码: 178713.SH 债券简称: 21 夷陵 02
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董事、监事、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具体人员变动详见下表所示:
职位 变动前 变动后
董事 马远镈(离任、董事长)、 高林红(新增、董事长)、李亚男(新
李艳 增)、李艳
监事 闵远吉(离任)、李致学、 李鑫(新增)、李致学、任宜斌、陈
任宜斌、陈玥、郑小燕 玥、郑小燕
总经理 马远镈(离任) 高林红(新增)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1、高林红为新任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
长、副董事长由夷陵区国资局委派。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可
以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十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经股东会决议,也可以由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登记,如有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高林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夷国资发【2022】11 号)(以下简称“夷国资发【2022】11 号文”):“高林红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马远镈同志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高林红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夷国资发【2022】3 号)(以下简称“夷国资发【2022】3 号文”):“高林红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马远镈同志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因此,根据《公司章程》、夷国资发【2022】11 号文及夷国资发【2022】3 号文规定,高林红为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马远镈不再担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李亚男为新任董事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高林红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夷国资发【2022】3 号):“李亚男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因此,根据夷国资发【2022】3 号文规定,李亚男为新任董事。
3、李鑫为新任监事会主席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马远镈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夷国资发【2022】7 号)(以下简称“夷国资发【2022】7 号文”):“李鑫同志任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免去闵远吉同志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因此,根据夷国资发【2022】7 号文规定,李鑫为新任监事会主席。
三、新任人员基本情况
高林红为新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期开始于 2022 年12 月,任期原则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派连选可以连任。
李亚男为新任董事,任期原则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派连选可以连任。
李鑫为新任监事会主席,任期原则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派连选可以连任。
上述人员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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