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1
债券简称:PR 夷陵 01 债券代码:127615.SH
债券简称:17 夷陵经发债 01 债券代码:1780272.IB
债券简称:PR 夷陵 02 债券代码:152147.SH
债券简称:19 夷陵经发债 01 债券代码:1980092.IB
2017 年第一期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第一期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度第二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二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7 年第一期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9 年第一期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各期《募集说明书》”)、《2016 年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夷陵经发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发布的《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1、原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对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概况如下: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和生效时间
基于发行人的战略发展和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经慎重考虑,发行人与原审计机构友好协商,决定不再聘请其担任发行人审计机构,改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发行人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此项变更于双方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之日起生效。按照协议约定,北京兴华接受委托,对发行人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2021 年度
财务数据进行审计。
(2)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合规情况
该项变更已经过发行人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和债券持有人利益情形。
(3)新任审计机构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新聘任审计机构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发行人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持有北京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20855463270 的《营业执照》、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事务所编号为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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