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7
2017 年第一期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 2018 年付息公告
由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 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发行的 2017 年第一期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将于 2018 年 9 月 4 日开始支
付自 2017 年 9 月 4 日至 2018 年 9 月 3 日期间( 以下简称“ 本年度”)
的利息。 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 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2017年第一期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 17淮南01” ; 银行间市场
简称“ 17淮南城投债01”
3、 债券代码: 上海证券交易所代码127613; 银行间市场代码
1780266
4、 发行主体: 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 发行总额: 人民币11亿元
6、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企业债券
[2017]238号
7、 债券期限: 7年
8、 票面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票面利率5.74%, 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逾期不
另计息
9、 债券形式: 采用实名制记账式, 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
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账户或在二级托管人处开
立的二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10、 计息期限: 自2017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4日, 逾期不另计息
11、 付息首日: 自2018年至2024年每年的9月4日( 如遇法定节假
日, 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 年度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2、 还本付息方式: 发行人将于每年付息首日支付利息一次, 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并由相应的托管机构负责具体办
理利息的支付事宜
13、 集中付息期: 自每年的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包括付息
日当天) , 投资人可于该期间内向相应的托管机构领取其应得的利息
14、 债券担保: 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
本息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15、 信用等级: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16、 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3日, 逾期部分不
另计息。
2、 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 票面利率为5.74%。
3、 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3日。
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 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
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除息交易日: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除息交易日为2018年9月4日。
5、 付息时间:
( 1)集中付息: 自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 ( 包括付息首日当天)。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付息首日为2018年9月4日。
( 2) 常年付息: 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 在集中付息
期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三、 付息办法
1、 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 其付息资金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债
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 债券持有人
资金汇划路径变更, 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
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 发行人
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2、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 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
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 2) 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 具体手续如下:
I、 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则利息款
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Ⅱ、 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A.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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