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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8-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7年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8-23

2017年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募集说明书
成都兴蜀 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
离去延黑照常黑想
二 0 一 七年八月
1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汇总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 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权管理条例》及《国家发展改
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
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
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 确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声明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律师事务所同意发行人
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该所审阅, 确认募集说
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
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2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
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 应认真考虑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
各种风险。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
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
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
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7 年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市
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简称“17 兴蜀专项债”)。
(二)发行总额:13 亿元人民币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
设本金提前赎回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个利息年度
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
债券本金。
3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存续期内票面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
加上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
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数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
数)。本期债券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并报国家有关
主管部门备案。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四)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
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
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五)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
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六)发行对象:
1、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在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
4
(七)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机构投资者在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登记托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重庆三峡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九)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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