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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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苏州吴中国太发展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专项债券
2019 年付息公告
由苏州吴中国太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发行的 2017 年苏州吴中国太发展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
廊建设专项债券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将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开
始支付自 2018 年 8 月 23 日至 2019 年 8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
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2017 年苏州吴中国太发展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
管廊建设专项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银行间市场简称“17 吴中国太专项债”,
代码: 1780244.IB;交易所市场简称“17 吴国太”,代码: 127591.SH。
3、发行人:苏州吴中国太发展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5.00 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
置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6 年,
每个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10%偿还债券本金,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7 年至第 10 年,每个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按照
债券发行总额的 15%偿还债券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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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固定票面年利率为 6.40%,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逾期不另计利息。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7]212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7 年 8 月 23 日起至 2027
年 8 月 22 日止。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8 月
23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
10、兑付日: 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即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6 年, 每个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的 10%偿还债券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7 年至第 10 年,每个
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15%偿还债券本金。 本期债
券本金的兑付日为 2020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8 月 23 日(上述兑付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信用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和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8 年 8 月 23 日至 2019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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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6.40%。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
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8 月 22 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
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19 年 8 月 23 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
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
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
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
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
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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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1)本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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