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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7年启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06

债券代码: 127578 债券简称: 17 启城投
2017年启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公司债券
2020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 2020年8月14日
 分期偿还本金日: 2020年8月17日(因遇2020年8月16日为非
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 本次偿还比例: 20%
根据《 2017 年启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2017 年启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附设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启东市城市建设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 将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因遇 20
20 年 8 月 16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兑付本
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 为保证分期偿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7 年启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7 启城投
3、债券代码: 127578
4、发行人: 启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3 亿元。
6、 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7 年期。 每年付息一次,附本金
分期偿付条款,分次还本,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
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每年分别偿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20%、20%、
20%、 20%和 20%,以上年度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一并
支付。
7、 票面利率: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 5.25%,按年付息。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7 年 8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8 月 16 日
(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8 月 14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
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
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和 2024 年每
年 8 月 16 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分别按
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1-存续期第 3 年偿还比例)
=100 元×( 1-20%)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启城投” 。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
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
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
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
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
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分期偿还本
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启东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妍
电话: 0513-80790652
(二)受托管理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芳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7791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电话: 021-38874800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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