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1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或广
东粤海)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投资设立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成立于 2000 年 1 月 31
日,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全资)。广东粤海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取得广东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发的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000724780102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600,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侯外林,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21 号 54至 58 层。
本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本集团设立了董事会和审计专员办事处。董事会是本集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本集团下设办公室、战略发展部、投资与资本运作部、财务部、法务风控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审计部、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和信息技术部。
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项目开发,租赁,室内装修,通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提供以上与经营有关的信息咨询服务。
本集团业务涉及公用事业及基础设施、制造业、房地产、酒店、物业管理、零售批发、金融等行业,以资本投资为主业,主要投向水务及水环境治理、城市综合体开发及相关服务、现代产业园区开发及产业金融等领域。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 2023年 6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境外子公司以港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本集团记账本位币人民币折算。本集团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金融工具部分以及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 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 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 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 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 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 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 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原则、程序及方法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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