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8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2022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并企业履约情况及偿债
能力分析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我公司”)作为 2016 年第一期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2017 年第一期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广发证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的职责。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公布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2 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广发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注册资本:人民币 5,842,539.6737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交通设施维修;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金属制品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停车场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档案整理服务;汽车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公共交通;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铁路机车车辆维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认证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医疗服务。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并由广州市
国资委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2016 年第一期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1、债券名称:2016 年第一期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2、债券代码:139109.SH,简称:16 广铁 01;债券银行间市场代码:1680227.IB,简称:16 广州地铁专项债 01
3、发行规模:40 亿。
4、债券期限:10 年,第 5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发行票面年利率为 3.9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5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5 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前 5 年票面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5年固定不变。根据《2016 年第一期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
建设专项债券 2021 年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公告》,自 2021 年 4 月 28
日起,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为 3.85%。
6、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第 5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起息日:2016 年 4 月 28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4 月 2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9、兑付日:2026 年的 4 月 28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
售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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