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7-15
债券代码: 127544 债券简称: 17 张家界
2017 年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
2020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23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0 年 7 月 24 日
本次偿还比例:10%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 , 2017 年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
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第 8、第 9 和第 10 个计息年度
末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10%、 10%、 10%、 10%、 15%、 15%、 15%和 15%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
设专项将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1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
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7 年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地下综
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17 张家界,交易所代码: 127544.SH;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 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六)债券利率: 6.47%;
(七)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八)付息日: 2018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7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九)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27 年 7
月 23 日;
(十)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从本期债券存续
期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第 8、第 9 和第 10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本期
债券发行总额 10%、 10%、 10%、 10%、 15%、 15%、 15%和 15%的比例偿还债
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托管机
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
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 一)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7 月 23 日。 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
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1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二)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至 2027 年 7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分别按照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10%、10%、10%、10%、
15%、 15%、 15%和 1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
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付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
算。
(三)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1 亿元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
本期债券面值=100 元×(1-累计偿还比例)
=100 元×( 1-10%)
=90元
(四)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
(五)债券简称变更:
债券简称变更为“ PR 张家界”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
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
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
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
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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