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2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作为
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2017 年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 17 青州 01”及“ 17 青州 02”,债券代码: 127500
及 127599)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
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占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20%,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资产为 1,052,139.36 万元,
借款余额为 555,475.56 万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借款余
额为 792,312.24 万元,本年度累计新增借款 236,836.68 万元,累计
新增借款(含本期公司债券)占上年末净资产的 22.51%(本年度相
关数据未经审计,不排除与经审计数据存在差异的可能)。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一)银行贷款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新增银行贷款 34,777 万元。
(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新增公司债券 200,000 万元,即
为 17 青州 01、 17 青州 02 公司债券,偿还债券 20,000.00 万元。
(三)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新增信托 22,059.68 万元。
(四)其他借款
不适用。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
动范围。 发行人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
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数据均为合并口径数据。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
注意。
“元”指人民币元。
华夏银行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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