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债券代码: 127499 债券简称: 17 秦投 01
2017 年第一期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 2020 年度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7 月 6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 2020 年 7 月 7 日
本次偿还比例: 20%
根据《 2017 年第一期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7 年第一期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
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
期债券本金的 20%,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行人”)将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
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7年第一期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 公
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 17 秦投 01
3、债券代码: 127499
4、发行人: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8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7 年期, 每年付息一次,在债
券存续期的第三年即 2020 年起至第七年即 2024 年,逐年分别
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
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
起不另计利息。
7、票面利率: 6.68%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6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7 月
7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7 月 6 日。 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
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和 2024
年的每年 7 月 7 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
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
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
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
值
= 100 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 元×(1-20%)
= 8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PR 秦投 01”。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
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
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
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
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
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
构领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四川秦巴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置信路 18 号
联系人:朱龙轶
联系电话: 0827-5588308
2、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宁汇大厦
联系人:武国峰
联系电话: 022-28451644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联系人:徐瑛、冯天娇
联系电话: 021-68870114、 021-38874800-828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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