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8
债券代码: 127497.SH 债券简称: PR 永兴 01
2017 年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 年分期偿还本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6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 2021 年 7 月 7 日
本次偿还比例: 20%
根据《 2017 年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017 年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
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 3、 4、 5、 6、 7 年末分别按照
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永兴银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
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7 年永兴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 PR 永兴 01
3、债券代码: 127497.SH
4、发行人: 永兴银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名: 永兴银
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 人民币 7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7 年期,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第 3、 4、 5、 6、 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7、票面利率: 6.93%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7 年 7 月 7
日至 2024 年 7 月 6 日,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7 月
7 日(上述付息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6 日。 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
本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
本金将被兑付。
2、 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7 月 7 日、 2021 年 7 月 7 日、 2022 年
7 月 7 日、 2023 年 7 月 7 日、 2024 年 7 月 7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
行总额 20%、 20%、 20%、 20%和 20%的比例偿还本金(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
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 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 1-累计偿还比例)
= 100 元×( 1- 40%)
= 6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 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
债券的利息及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分期偿
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 永兴银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永兴县便江镇永兴大道 491 号
法定代表人:周碧祥
联系人: 谢辉
联系电话: 0735-5569570
邮政编码: 423300
2、 联合主承销商: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 陈梦希
联系电话: 021-20333394
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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