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2 12:57:30 股吧网页版
127454: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债券简称:16 南投专项债 债券代码:1680358.IB
债券简称:PR 南管廊 债券代码:127454.SH
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变更前中介机构名称及其履职情况

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审计机 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于本公司。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大华审字(2023)0015316 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内部决策,本公司将聘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并
出具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此次审计机构变更系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求,经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决策通过,该变更程序符合规定。

三、拟新聘中介机构的相关安排

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 18 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西座 1001-1005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破产清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企业登记代理业务;财务专业培训;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移交办理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和工作。

五、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职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开始履职时间

原中介机构履职时间自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议聘期到期之日止,新任中介机构履职时间自公司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之日起。

六、影响分析

本次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属于本公司正常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上述变动事项内部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的规定,在存续期内做好信息披露的工作,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之盖章页)

南昌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