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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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廊专项债券
2018年付息公告
由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6
年9月12日发行的2016年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廊专项债
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9月12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9月
12日至2018年9月11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一)债券名称:2016年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廊专
项债券。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16南管廊”,代
码“127454”。
银行间市场简称“16南投专项债”,代码“1680358”。
(三)发行人: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四)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7亿元。
(五)债券期限和利率:10年期,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8%在
该品种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六)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发改委企业债券[2016]234号。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八)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6年9月12日起,至
2026年9月1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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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
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证券登记托管
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
支付。
本期债券的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
年、第7年、第8年、第9年和第10年分期兑付,分别偿还本金的5%、
5%、10%、10%、10%、20%、20%、20%。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
日日终在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
值占当年债券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受偿的本金金额
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十)付息日:2017年至2026年每年的9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一)兑付日:2019年至2026年的9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二)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十三)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四)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9月23日在银行间
债券市场上市交易;2016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一)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1日,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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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不另计利息。
(二)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3.58%。
(三)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
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1日。截至上述债券登记日下午收市后,
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四)付息日:2018年9月12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
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
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
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
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
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 点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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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
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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