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30
2016年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2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
重要声明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作为2016年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自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华林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华林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林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6年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16苏筑富债(银行间市场)、PR苏筑富(上交所)
(三)债券代码:1680283.IB(银行间市场)、127441.SH(上交所)
(四)发行总额:16亿元
(五)债券余额:3.20亿元
(六)债券期限:7年期
(七)债券利率:4.47%
(八)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九)计息期限:自2016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7月19日止。
(十)还本付息方式:每年期末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第3至第7个计息年度每年末分别偿还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0%。偿还本金时,本金按照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
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在第3至第7个计息年度,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本金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一)付息日: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7月2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二)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7月20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三)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综合评定,首次评级时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2022年6月27日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维持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维持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五)担保情况:抵押担保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
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于2016年7
月26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流通,债券简称“16苏筑富债”,证券代码为
1680283.IB。2016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
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债券简称“16苏筑富”,证券代码为127441.SH。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于2016年7月20日发行7年期16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灌
云县东城新区民营工业园区及规划区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4.00亿元)、灌云县
海滨大道建设工程项目(4.30亿元)、灌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5.50亿元)
和补充流动资金(2.20亿元)。根据发行人2016年9月1日披露的《江苏筑富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16筑富债”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发行人将原计划
用于灌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5.50亿元,改用于灌云县沂北片区中小河流
治理工程项目。截至2022年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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