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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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30
2、会议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0 号国鑫大厦 511
3、召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表决方式:记名式现场投票
6、本次会议的内容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2016 年天津渤海国有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14 年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
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
相关约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期债券分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和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两个品种。两只
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时交易。其中7年期债券品种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简称“16渤海国资债01”,代码:1680186.IB,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简
称“16渤海01”,代码:127427.SH(以下统称:“16渤海债01”);10年期债券品
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简称“16渤海国资债02”,代码:1680187.IB,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简称“16渤海02”,代码:127428.SH(以下统称:“16渤海债02”)
2、根据 《关于召开2016年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除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16年12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
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3、登记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通过代理人出席的总共3
家机构。代表有表决权的“16渤海债01”债券100万张,占“16渤海债01”未偿
还债券本金总额的3.33%;代表有表决权的“16渤海债02”债券130万张,占“16
渤海债02”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的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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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中无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或上级
股东等属于《会议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无表决权的关联方。
5、债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委派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持有人会议。
三、提审议案和表决情况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划转天津渤海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未出现持有人提出超出上
述议案以外新议案的情形,亦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本次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
有人代理人)、一名债权代理人代表和一名发行人代表参加清点,并统计了表决
结果,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经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1、“16渤海债01”投票情况
投同意票的100万张,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代表有表决权的“16渤海债01”
债券总张数的100%;投反对票的0张;投弃权票的0张。
2、“16渤海债02”投票情况
投同意票的130万张,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代表有表决权的“16渤海债02”
债券总张数的100%;投反对票的0张;投弃权票的0张。
本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已获得共同出席会议的“16渤海债01”及“16渤海债
02”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符合议案表决通过的条件。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
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2016 年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2014 年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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