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7-29
127410: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督警示函的公告
联合〔2022〕7423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督警示函的公告
受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联合资信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16 德兴城经债/PR 德投债”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发布《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
示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警示函》(上证债监〔2022〕25 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查明,公司于“20 德兴 01”“20 德兴 02”和“21 德兴 02”等债券存续期内,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其中,“20 德兴 01”“20 德兴 02”部分募集资金偿还了非募集说明
书约定的债务;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变更了“21 德兴 02”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偿还债务的明
细,但未按照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才披露募集
资金用途变更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予以书面警示,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和约定使用债券募集资金,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告称,公司已针对监管警示函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债券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债券募集资金,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监管警示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并将对该事项可能给公司经营及管理带来的影响保持关注。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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