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5-05
2016年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企业债券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16德兴债”
证券代码: “127410”
上市时间: 2016年5月6日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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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批准
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本
期债券仅限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期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
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
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
并资产总额为838,154.29万元,负债合计182,870.9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
计655,283.39万元;债券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2013年~2015年)发行
人的净利润分别为14,326.79万元、 21,531.64万元和20,460.32万元,前三
个会计年度公司平均净利润为18,772.92万元,占本次拟发行企业债券总
额8亿元的23.47%;前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平均可供分配利润为46,653.47
万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0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
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营业执照号: 361181010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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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德兴市银城镇南门新区金山大道建设局三楼
注册资金: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华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城市开发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城市市政公用基
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防洪工程投资建设;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土地
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及投资服务;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保障性
住房建设;城乡道(公)路投资建设;新农村建设投资。(以上项目
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发行人成立于 2003 年 3 月 21 日,系经德兴市人民政府抄告单(德
府字【 2003】 12 号文)批准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出资人德兴市财
政局,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江西上饶周华恒源会计师事
务所对本次出资出具验资报告《饶会师验字【 2003】第 002 号》审验。
2006 年 3 月 28 日,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德府办抄字【 2006】
18 号文,同意将发行人 277,920,000 元人民币资本公积金中 99,000,000
元转为发行人注册资本,转增后发行人注册资本为 100,000,000 元。本
次增资的出资由江西上饶周华恒源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6 年 4 月 27 日
出具《验资报告》(饶会师验字【 2006】第 018 号)验证。
2008 年 6 月 13 日,经出资人批准,发行人名称由“德兴市城市建
设投资经营总公司”变更为“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2010 年 10 月 22 日,经出资人批准,发行人住所变更为德兴市银
城镇南门新区金山大道建设局三楼。
2013 年 12 月 13 日,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德府办抄字
【 2013】 755 号文,确定德兴市国资办对发行人履行出资人职责。同
日,经出资人批准,发行人经营范围变更为“城市开发建设;政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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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防洪工程投资建设;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土地委托经营与交易;房地产开发及投资服务;
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道(公)路投资建设;
新农村建设投资(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
2015 年 4 月 2 日,德兴市人民政府下发德府人字【 2015】 2 号文,
任命潘华为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总经理。发行人已办理本次变
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发行人是德兴市最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
承担大型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和管理任务,在德兴市城市建设和经
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德兴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中
处于主导地位。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 838,154.29 万元,负债合计 182,870.9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655,283.3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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