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31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0,000,000.00元,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42642396Y。本公司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新碧贸易有限公司、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中科白云中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新洹资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本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13。注册资本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0884100_H05号验资报告。
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非公开定向增发8亿股股份。其中,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洹禾资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各出资人民币2.00亿元分别认购本公司2.00亿股股份;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各出资人民币1.00亿元分别认购本公司1.00亿股股份。截至2015年7月10日,本公司已收到此次增发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8.00亿元。该增资部分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884100_H10号验资报告。此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1.00亿元。
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向深圳市承信管理咨询合伙(普通合伙)(“深圳承信”)增发4,098.00万股股份。深圳承信以
人民币4,917.60万元认购本公司4,098.00万股股份。截至2017年8月24日,本公司已收到此次增发的出资款人民币4,917.60万元。该增资部分已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瑞华验字[2017]第48080006号验资报告。此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实收资本由人民币41.00亿元变更为人民币41.41亿元。
经本公司2017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增发4.45亿股股份。其中,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6,250.00万元认购2,500.00万股股份;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50亿元认购1.00亿股股份;深圳市帕拉丁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2.00亿元认购8,000.00万股股份;深圳天图兴卓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2.00亿元认购8,000.00万股股份;珠海横琴零壹沃土九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人民币1.50亿元认购6,000.00万股股份;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25亿元认购5,000.00万股股份;深圳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25亿元认购5,000.00万股股份。截至2017年10月12日,本公司已收到此次增发的出资款。该增资部分已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2017]验字第48080008号验资报告。此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实收资本由人民币41.41亿元变更为人民币45.86亿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45亿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融机构、工商企业资信等级及有价证券信用等级评定;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企业信用评估及信用风险管理;信息数据服务及相关产品销售;大数据相关技术开发服务及相关产品销售;股权、债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增信产品的创设与交易;受托资产管理及投资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数据库分析管理;财务顾问等咨询服务;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等。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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