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1-0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6年阿勒泰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上证所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09

2016年阿勒泰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

2016年阿勒泰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以下简

称“ 本期债券” ) 将于2018年1月22日开始支付2017年1月22日至2018

年1月21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

时领取利息,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2016年阿勒泰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银行间市场简称 “ 16阿勒泰”, 代码: 1680035;

交易所简称“ 16阿勒泰” , 代码: 127380。

3、 发行人: 阿勒泰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 7亿元人民币。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 2015〕 2853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6、 债券期限: 7年期。 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从第三个计息年

度末开始, 逐年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0%、 20%、 20%、 20%和20%的比例

偿还债券本金。

7、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8、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 票面年利率为4.85%。

9、 付息日: 每年1月22日付息,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无担保。

11、 信用级别: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 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 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

12、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 上市时间及地点: 本期债券分别于2016年2月3日和2016年3

月10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 本次付息计息期限: 2017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1日。

2、 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 本次付息票面利率为4.85%。

3、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债权登记日: 2018年1月19日。 截止

该日下午收市后, 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

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付息时间: 本次付息的付息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

三、 付息办法:

1、 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 其利息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该托管客户的开户代理机构按期划

至一级托管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

2、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丙类托管账户的机构

持有人,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利息资金划付至其结算

代理人或代理开户的债券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3、 本期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购买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 其利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划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营业部的

资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营业部向该债券投资者付息。

四、 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应就其

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

已在本期债券的发行章程、 发行公告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

照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

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

各兑付网点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就地入

库。

各兑付网点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工作。 如各兑付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

缴义务,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网点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 纳税人: 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 征税对象: 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 征税税率: 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 征税环节: 个人投资者在兑付网点领取利息时由兑付网点一

次性扣除。

5、 代扣代缴义务人: 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兑付网点。

6、 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 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五、 有关当事人

1、 发行人: 阿勒泰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阿勒泰市解放路5区22-1栋

联系人: 李昭琪

联系电话: 0906-7626794

邮政编码: 836500

2、 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