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2-23
2015年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 15盐高新
证券代码: 127345
上市时间: 2016年2月24日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
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
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年修订)》,本期债券仅限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公司主
体信用等级为AA。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91,925.66万元,净
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282,369.55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82,302.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31%。 2012年度、 2013年度及2014年度,发行
人分别实现净利润13,621.13万元、 20,248.13万元、 22,264.45万元,三年平均净利
润18,711.24万元,占本次拟发行的企业债券总额10亿元的18.71%,不少于本期债
券一年利息的1.5倍。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09 月 23 日
住所:盐城市盐都区西区鹿鸣西路 1572 号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戚思明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风电装备产业投资;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管理,土地开发经营;
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 年末,发行人经审计的资产总计 59.19 亿元,负债合计 30.96 亿
元,净资产为 28.23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52.31%。 2014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
入 4.9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3 亿元。
二、历史沿革
发行人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23 日,由盐城市人民政府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盐城风电装备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盐政发[2009]162 号),
以货币方式出资成立,初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本次出资已由盐城中博华联合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盐中博华验[2009]628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
验并依法完成工商登记。
2009 年 10 月 15 日,根据公司章程修正案,发行人实收资本由 5,000 万元变
更为 20,000 万元,由发行人股东盐城市人民政府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实收资
本变更已由盐城中博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盐中博华验[2009]756 号”《验资
报告》予以审验并依法完成工商登记。
2014 年 5 月 15 日,根据公司章程修正案,发行人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增
加至 50,000 万元,发行人的名称由“盐城风电装备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变更
为“盐城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名称由“盐城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盐
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变更已依法完成工商登记。
截至 2015 年 6 月末,发行人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盐城市人民政府持有发
行人 100%股权。
三、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唯一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盐城市人民政府。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金额以及股权结构保持不变,实
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100%
盐城市人民政府
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15年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5盐
高新”)。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四、债券期限: 7年期。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年利率为3.90%, 本
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人民币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
位,债券认购人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
元。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
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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