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2
债券代码:127341.SH 债券简称:PR 正棚改
债券代码:1524006.IB 债券简称:15 正定棚改项目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
人发生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15 年石家庄正定新区棚户区改造常山社区项目项目收益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董事、总经理赵夕军变更为董事长朱文昊。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董事、总经理赵夕军。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因公司领导分工调整,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决策,由公司董事长朱文昊担任披露事务负责人,相关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PR 正棚改/15 正定棚改项目债”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公告》,本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治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陈信丞
联系电话:021-38677393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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