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24
2015 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2015 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1)债券名称:2015 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交易所简称“PR 海资债”/银行间简称“15 海陵债”)。
(2)发行人名称: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曾
用名为: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发行总额:人民币 12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4.60%。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6)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从第三个计息
年度开始至第七个计息年度,每年分别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 20%,最
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
(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
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机构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和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
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8)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
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9)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1)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1、2015 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人已按照《2015 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
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目前,本期债券已在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上市,简称为“15 海陵债”,代码“1580295.IB”;同时,本期
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简称为“PR 海资债”,代码为
“127323.SH”。
(二)还本付息情况
2015 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为 7 年期,每年
付息一次,分次还本,从第三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七个计息年度,每
年分别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 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
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2015 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2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发行人已
按期支付当期利息及本金,不存在违约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12 亿元,全部用于泰州市韵梅苑工程项目、泰州市朝晖锦苑工程项目
和泰州市智堡安置区三期工程项目三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报告期内,
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2015 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具体项目投资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占项目总投资比例
1 泰州市韵梅苑工程项目 83,286.00 37,000.00 44.43%
2 泰州市朝晖锦苑工程项目 98,350.00 48,000.00 48.81%
3 泰州市智堡安置区三期工程项目 78,000.00 35,000.00 44.87%
合 计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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