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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015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10

2015 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8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根据《 2015 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2015 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三年末,

发行人按照每年 20%的比例逐年偿还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将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

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5 年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 15 海陵债

3、证券代码: 127323

4、发行人: 泰州市海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12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七年期,从第三个计息年度开始

至第七个计息年度,每年分别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 20%, 当期利息随

本金一起支付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 票面年利率为 4.60%

8、计息期间: 自 2015 年 12 月 14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止

9、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2 月 14 日(遇节假日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0、兑付日: 2018 年起至 2022 年每年的 12 月 14 日(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13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 20%

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 2019 年 12 月 14 日、 2020 年

12 月 14 日、 2021 年 12 月 14 日、 2022 年 12 月 14 日均按照债券发

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工作日),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

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

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变更



=100 元×(1-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1-20%)

=80 元

4、本次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本次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 -100×本次偿还比例

=本次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本次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特此公告。

5、债券简称变更

分期偿还后,本期债券简称变更为“ PR 海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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