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2-15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5 麒麟债”上市公告书
2015 年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5 麒麟债
证券代码:127311
上市时间:2015 年 12 月 16 日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债券代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第一节 绪言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
批准该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本期债券仅限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
不表明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
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发行人的主体
长期信用级别为 AA。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曲靖市麒麟区
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5)京会兴审字
第 62000002 号),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641,580.01 万元,负债总额 207,506.85 万元,所有者权益
为 434,073.16 万元。201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287.17 万元,净利润 11,042.07
万元。2012 年-2014 年三年实现平均净利润为 16,422.07 万元,三年平均净利润能
够覆盖利息的 1.5 倍。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概况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5 麒麟债”上市公告书
公司名称: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兵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玄坛路 18 号(区建设局院内)
注册资本:10,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旧城改造,
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是 2008 年 6 月经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
曲靖市中心城区——麒麟区的综合性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主体,
主要负责麒麟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整
理等业务的实施。按照麒麟区政府规划,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将逐渐整合区域内其他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不断完善业务结构,提高国有资产的运
行效率。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641,580.01 万元,负债总额 207,506.85 万元,所有者权益 434,073.16 万元,公司
资产负债率为 32.34%。201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287.17 万元,净利润
11,042.07 万元。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平均为 16,422.07 万
元。
第三节 债券发行概况
一、本期企业债券发行情况
(一)发行人: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 债券名称: 2015 年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
称“15 麒麟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5 麒麟债”上市公告书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
上基本利差确定,基本利差上限为 2.65%。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 5 个工
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小数),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
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
根据最终簿记建档的结果,本期债券最终基本利差为 2.02%,最终票面利率为
5.37%。
(六)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4、5、
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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