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30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5年年度报告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错误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2016)京会兴审字第 6200012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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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及购买本期债券之前,应认真考虑下述各种可能对本期债券的
偿付、债券价值判断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并仔细阅
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内容。
一、利率波动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
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
利率且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上升的可能,这将使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水平相对下降。
二、偿付风险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比较长,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很难靠项
目本身产生的现金流来支持。此外,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市场经营环境发
生变化,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到期时的
按期兑付造成一定影响。
三、经济周期风险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与经济周期紧密相关,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
经济衰退, 曲靖市麒麟区的财力并不能完全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规模的下降,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业务规模,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减少
公司的现金流入,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四、政策性风险
公司业务中最主要部分是基础设施代建及土地开发整理,受到土地政策和产
业政策变动的影响较大。在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地方的土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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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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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年度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次债券 指
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2015年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
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主承销商 指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偿债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云南珠江源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麒麟区住建局 指 曲靖市麒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
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定的对公营业日(不包
括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年度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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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简介
一、 发行人
(一)中文名称: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赵兵
(三)公司地址: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玄坛路 18 号(区建设局院内)
办公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玄坛路 18 号(区建设局院内)
邮政编码:655000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赵兵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银屯路中段区住建局 10 层
联系电话:0874-3187876
传真:0874-3187876
(五)年度报告查询地址:
查询网址:www.s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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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