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18
2016 年第三期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2019 年付息公告
由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发行的 2016 年第三期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
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
支付 2018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3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
度”)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
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2016 年第三期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
设专项债券。
2、债券简称: 16 穗港 03。
3、债券代码: 127305。
4、发行主体: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5 亿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5]3201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
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5 年票面利率由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
差确定。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
拆放利率( Shibor)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
债券基本利差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9、债券形式: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
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账户或在二级托管人处开
立的二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10、计息期限: 2016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4 日,逾期
不另计息。
11、付息首日: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 11 月 24 日为上
一计息期间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2、还本付息方式:本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
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3、集中付息期:自每年的付息首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包括付
息日当天),投资人可于该期间内向相应的托管机构领取其应得的利
息。
14、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等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和 2016
年 12 月 9 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 2018年11月24日至2019年11月23日,逾期部
分不另计息。
2、利率:当期票面利率为3.38%。
3、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22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
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除息交易日:本期债券本年度的除息交易日为2019年11月25
日。
5、付息时间:
( 1)集中付息:自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当天)。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付息首日为2019年11月24日。 (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 2)常年付息: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在集中付息
期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
三、 付息办法
1.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
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 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
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
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
求办理:
(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
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
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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