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3
债券代码: 127302.SH 债券简称: PR 桂城投
2015年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12 月 1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 2020 年 12 月 2 日
本次偿还比例: 20%
根据《2015 年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 2015 年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 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 20%, 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将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兑付本期债券发
行总量 20%的本金。 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2015 年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2、 债券简称: PR 桂城投
3、 债券代码: 127302.SH4、 发行人: 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 发行总额: 人民币 16 亿元
6、 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 将于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2 月 2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 则顺
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分别偿还本金的 20%。
7、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计息年利率) 为 5.23%
8、 计息期限及付息日: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12 月
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2
月 2 日( 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 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 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12 月 1 日。 截至该日收市后, 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 2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 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和 2022
年的每年 12 月 2 日( 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 到期利息随本
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 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 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 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 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 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100 元× ( 1-20%-20%-20%)
=40 元。
4、 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 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 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 一) 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 兑息协议, 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 兑息。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 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 兑息服
务, 后续兑付、 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相关实施事宜
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
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
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 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 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 证券公
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 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 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桂阳县龙潭街道欧阳海大道城投大厦三楼联系人: 王伟丽
联系方式: 0735-4442011
2、 主承销机构: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
中心 28 层
联系人: 严思飞
联系方式: 0731-88954750
传真: 0731-84779555
邮政编码: 410005
3、 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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