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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4 09:22:38 股吧网页版
2015年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24

债券代码:127302.SH 债券简称:PR桂城投
2015年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日
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0年12月2日
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15年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 ,2015年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 )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至第7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20%,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将于2020年12月2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兑付本期债券发
行总量20%的本金。分期偿还之后,债券的面值和开盘参考价都
会发生变更,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5年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

2、债券简称:PR桂城投
3、债券代码:127302.SH
4、发行人: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6、 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为7年期, 将于2018
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分别偿还本金的20%。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5.23%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5年12月
2日至2022年12月1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12
月2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
年的每年12月2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
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 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100元×(1-20%-20%-20%)
=4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 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
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
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2个交易日
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
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 (证券公
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桂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桂阳县龙潭街道欧阳海大道城投大厦三楼
联系人:王伟丽
联系方式:0735-4442011
2、主承销机构: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
中心28层
联系人:严思飞
联系方式:0731-88954750
传真:0731-84779555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人:黄晗
联系电话:021-68606439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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