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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9 02:03:16 股吧网页版
127296: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8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以下合称为“本集团”)。

(一) 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云南省政府云政复〔2012〕4 号文),原则上同意以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部电力资产及有关股权资产账面价值出资,组建本公司。

本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17 日成立,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 1,165,999.76 万元;2023
年 1 月,公司因分红转增资本增加注册资本 147,400 万元,云南省国资委对公司进行增资,增加注册资本 253,799.42 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注册资本 1,567,199.1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589628596K;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 616 号云南能投集团集控综合楼;法定代表人:胡均。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电力、煤炭等能源的投资及管理;环保、新能源等电力能源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及管理;参与油气资源及管网项目的投资;其他项目投资、经营;与投资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咨询管理信息服务。

(三) 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集团设有董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日常工作实施管理和控制。

(四)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系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五) 营业期限。

本公司营业期限:2012-02-17 至无固定期限。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
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公司及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港元、老挝基普、缅甸缅元、新加坡元等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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