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10
债券代码:127296 债券简称:15 云能源
2015 年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16 日
债券付息日:2022 年 11 月 17 日
由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发行的 2015 年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开始支付自 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为保证付息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5 年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15 云能源,代码 127296。
3、发行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本期债券总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本期债券为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7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6、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7 年票面年利率为 4.80%,
在存续期前 7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7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或下调票面利率 0 至 300 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7 年票面年利率4.80%加上上调基点或减去下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3 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7 年末是否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6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 201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1 月
17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2 每年的 11 月 17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9、兑付日:2025 年 11 月 17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
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1 月 17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
公休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
逾期部分不另计利息。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4.80%,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8.00 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16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
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时间:2022 年 11 月 17 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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