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18
债券代码:12296.SH/1580261.IB 债券简称:15 云能源/15 云能源债
债券代码:162024.SH 债券简称:19 能投 03
债券代码:163928.SH 债券简称:20 能投 Y1
债券代码:163520.SH 债券简称:20 能投 01
债券代码:167710.SH 债券简称:20 能投 02
债券代码:175919.SH 债券简称:21 能投 01
债券代码:137139.SH 债券简称:22YN01EB
债券代码:137148.SH 债券简称:22YN02EB
债券代码:149799.SZ 债券简称:22 能投 01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云南能投”)子公司云能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能保理”)诉被告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上海峡云创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峡云创富”)、上海浦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和”)、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生农业”)、国能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商业”)、北方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石油”)、陕西联安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安能源”)保理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沪 02 民初 1146 号),诉讼标的
立案。云能保理请求:判令被告上海华信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人民币2 亿元;被告上海华信向原告支付保理款利息 11,980,555.56 元;判令被告上海华信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1,414,125.00 元;判令被告北方石油、峡云创富、上海浦和、国能商业、大生农业就被告上海华信所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被告联安能源就被告上海华信所负担的债务的 40%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与被告国能商业协议,以其持有的国能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30,000 万元的股权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在本案诉讼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2020年7月15日正式开庭审理,云能保理已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我公司子公司云能保理诉被告上海华信、峡云创富、上海浦和、大生农业、国能商业、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信”)、北方石油、联安能源保理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沪
民初 24 号),诉讼标的 428,527,966.94 元,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在上
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云能保理请求:判令被告上海华信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回购价款人民币 417,132,755.55 元;判令被告上海华信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 10,845,451.64 元;判令被告上海华信向原告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 549,759.75 元;判令被告北方石油、峡云创富、上海浦和、大生农业、国能商业、中国华信就被告上海华信所负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被告联安能源就被告上海华信所负担的债务的 40%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与被告国能商业协议,以其持有的国能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30,000 万元的股权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在诉讼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上海市高级
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正式开庭审理,云能保理已向破产管理
人申报债权。
二、 一审判决情况
(一)2021 年 5 月 14 日云能保理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的(2018)沪 02 民初 1146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胜诉。一审判决如下:1、确认被告上海华信应支付原告云能保理应收账款人民币 209,500,000 元;2、确认被告上海华信应支付原告云能保理逾期还款利息人民币 16,843,800 元;3、被告北方石油、峡云创富、上海浦和、大生农业、国能商业对被告上海华信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联安能源对被告上海华信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的 40%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北方石油、峡云创富、上海浦和、大生农业、国能商业、联安能源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上海华信追偿;4、如被告上海华信不能偿还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还款义务,则原告云能保理可与被告国能商业协议,以被告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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