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0-13
债券代码:127279.SH 债券简称:PR 浏新城
2015年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年分期偿还本金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22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0 年 10 月 23 日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15 年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2015 年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 3 个
计息年度开始至第 7 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将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 20%的本金。分
期偿还之后,债券的面值和开盘参考价都会发生变更,现将有关
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5 年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
2、债券简称:PR 浏新城
3、债券代码:127279.SH
4、发行人: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5.00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
债券。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末每年分别偿还本金的 20%,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
付。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4.43%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2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0 月 23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0 年 10 月 22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的每年 10 月 23 日 (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
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 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100 元×(1-40%-20%)
= 4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
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
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
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
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
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浏阳市浏阳经开区康平路 109 号三楼 306 号
联系人:吴玲霞
联系电话:15116166656
2、主承销机构: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8
层
联系人:严思飞
联系电话:0731-8995475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人:安弘扬
联系电话:021-68606405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2015 年浏阳市工业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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