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0
2015 年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3 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3 年 10 月 16 日
本次偿还比例:15%
根据《2015 年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设置了本金提前
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 3、第 4、第 5、第 6 第 7、第 8、第 9 和第 10 个计
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 10%、10%、10%、10%、15%、15%、15%和 15%的比例偿还本金。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
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兑付本次债券 15%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
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5 年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PR 津地铁
3、债券代码:127278
4、发行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25 亿元
6、债券期限及还本付息方式:10 年期,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每年付息
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 3、
第 4、第 5、第 6、第 7、第 8、第 9 和第 10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
总额的 10%、10%、10%、10%、15%、15%、15%和 15%的比例偿还本金
7、票面利率:4.27%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0 月 16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本次实际付息日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
二、本次债券本年度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本年度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
市后,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次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次债券将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2019 年 10 月 16 日、2020 年 10 月 16 日、
2021 日 10 月 16 日、2022 年 10 月 16 日、2023 年 10 月 16 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2025 年 10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
作日)分别偿还本金 2.5 亿元、2.5 亿元、2.5 亿元、2.5 亿元、3.75 亿元、3.75
亿元、3.75 亿元、3.75 亿元,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付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 3.75 亿元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1-累计偿还比例)
=100 元×(1-70%)
=30 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15%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5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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