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18
债券代码: 127269.SH 债券简称: PR 武夷债
2015年南平市武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9 月 27 日
债券付息日: 2019 年 9 月 30 日( 因 28 日为休息日, 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
2015年南平市武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 本期债券”) 将于2019年9月30日开始支付2018年9月28日至2019年9
月27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方便投资者及时领
取利息,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 2015年南平市武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银行间市场简称“ 15武夷新区债” , 代码:
1580225.IB; 交易所简称“ PR武夷债” , 代码: 127269.SH。
3、 发行人: 南平市武夷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 15亿元人民币。
5、 债券期限: 7年期。 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 即在债券存
续期的第3、 4、 5、 6、 7年末,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 20%、 20%、
20%、 20%的比例提前偿还债券本金。
6、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7、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 票面年利率为4.96%。
8、 付息日: 每年9月28日付息,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9、 债券担保: 本期债券采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10、 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 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
11、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 上市时间及地点: 本期债券分别于2015年9月30日和2015年
11月4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 本次付息计息期限: 2018年9月28日至2019年9月27日。
2、 利率: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 本次付息票面利率为4.96%。
3、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债权登记日: 2019年9月27日。 截止
该日下午收市后, 本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
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付息时间: 本次付息的付息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三、 付息办法:
1、 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 其利息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该托管客户的开户代理机构按期划
至一级托管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
2、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丙类托管账户的机构
持有人,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利息资金划付至其结算
代理人或代理开户的债券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3、 本期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购买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 其利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划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营业部的
资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营业部向该债券投资者付息。
四、 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一) 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应就其
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
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
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 如各兑付机构未履
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
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 纳税人: 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 征税对象: 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 征税税率: 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 征税环节: 个人投资者在兑付网点领取利息时由兑付网点一
次性扣除。
5、 代扣代缴义务人: 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兑付网点。
6、 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 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 二) 关于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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