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9
2015 年重庆市万州三峡平湖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重庆市万州三峡平湖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二 0 一八年六月
重要声明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作为 2015 年重庆市万州三峡平湖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 万州平湖债”)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
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自于重庆市万州三峡平湖有限公司对外公
布的《重庆市万州三峡平湖有限公司 2017 年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开信
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申万宏源证券
提供的其他材料。申万宏源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
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
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
万宏源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 债券名称: 2015年重庆市万州三峡平湖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二) 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三)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第7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 20%、
20%、 20%、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四)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95%,
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
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
民币1,000元。
(六)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向机构投
资者协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
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七)发行对象: 1、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 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 2、承销团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除外)。
( 八)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5年8月25日,
以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8月25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 九)计息期限: 自2015年8月25日起至2022年8月24日止。
(十)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
(十一) 债权代理人:发行人聘请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
分行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
(十二)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上市及流通办理情况
本期债券已于2015年9月2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代码: 1580208,
简称: 15万州平湖债。
本期债券已于2015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 127255,
简称: 15平湖债。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5亿元,其中6亿元用于“万州区高速公路
天城连接路还房工程”、 9亿元用于“重庆市万州区商贸移民微型企业园
区”。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关于变更股权结构
及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 7亿元
用于“万州区高速公路天城连接路还房工程”, 1.7亿元用于“万州区高速
公路天城连接路还房工程(地块一) ”, 1.4亿元用于“万州区高速公路天
城连接路还房工程(地块二) ”, 0.9亿元用于“万州区玉安还房工程”, 4
亿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投资者无异议,募
集资金投向变更经重庆市发改委备案登记(登记号为第201509号)。具
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债券资金 已使用债券资金
万州区高速公路天城连接路
还房工程
100,128 70,000 70,000
万州区高速公路天城连接路
还房工程(地块一)
38,000 17,000 17,000
万州区高速公路天城连接路
还房工程(地块二)
30,000 14,000 14,000
万州区玉安还房工程 14,000 9,000 5,606.45
补充营运资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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