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02
关于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的更正公告
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在报告编制过程中,由于统计口
径差异,需对已披露的 2020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现将更正后的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予以重新披露,对此给市场投资者等各方带来的
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一、 本次更正的相关具体情况
“ 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之“第四节 财务情况”修正相关信息如下:
“六、负债情况”
……
“(六)后续融资计划及安排”
……
“ 2.所获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授信银行 总授信额度 已用授信额度 剩余授信额度
建设银行 1.00 1.00 -
农业银行 3.30 3.30 -
浙商银行 1.70 1.70 -
杭州银行 2.50 2.50 -
宁波银行 1.00 0.00 1.00
华夏银行 0.60 0.60 -
交通银行 0.27 0.27 -
农业发展银
行 1.95 1.95 -
中信银行 4.00 1.40 2.60
合计 16.32 12.72 3.60
上年末银行授信总额度: 16.50 亿元,本报告期末银行授信总额
度 16.21 亿元,本报告期银行授信额度变化情况: 0.29 亿元
二、财务报表数据更正对本公司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更正信息,完善了公司所获银行授信的相关情况,不会对公
司的偿债能力和偿付安排产生影响。
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
间债券市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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