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27
2015 年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17 年度企业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年度分析报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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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证券”或“本公司”)作为 2015
年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
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
通知》(发改办财[2011]1765 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自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属普通合伙)出
具的《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8]010386
号)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中投证券对
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 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
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投证券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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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 -
外文名称 -
外文名称缩写 -
法定代表人 钟小松
联系人 丁建荣
联系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384号
电话 0578-2220927
传真 0578-2157921
公司网址 -
电子邮箱 1039626511@qq.com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384号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323000
办公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384号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323000
登载年度报告的网址 www.sse.com.cn(上交所)
www.chinabond.com.cn(中国债券信息网)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384号
二、债券基本要素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1、债券代码 127249
2、债券简称 15 丽水债
3、债券名称 2015 年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4、发行日 2015 年 8 月 13 日
5、到期日 2022 年 8 月 13 日
6、债券余额 6
7、利率( %) 5.67%
8、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末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
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
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
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9、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本期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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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交易的债券
三、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向有关
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本期债券已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2015 年 12 月 2 日在银行间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在银行间市场的简称为“15 丽水债”、证券代码为 158020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简称为“15 丽水债”、证券代码为 127249。
(二)付息情况
截至目前,2015 年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兑付日 票面利率 兑付本金 兑付利息 本金余额
2016 年 8 月 13 日 5.67% - 3,402.00 60,000.00
2017 年 8 月 13 日 5.67% - 3,402.00 60,000.00
注:兑付首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6 亿元,全部用于丽水南城小叶、桥亭区块低丘缓坡开发
利用工程项目、丽水市低丘缓坡配套路网及管网工程项目。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丽水南城小叶、桥亭区块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丽水市低丘缓
坡配套路网及管网工程项目正在进行主体工程的施工建设。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15 丽水债”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
书约定一致,不存在挪用或违规使用情况。
(四)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审计报告、跟踪评级报告、付息兑付公告等相关信息已在中国债券网、
中国货币网、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媒体披露。2017 年度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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